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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

光电荧光显微镜操作要求

1) 严格按照重庆光电显微镜出厂说明书的要求操作,不得随意更改程序。

2) 检查应在黑暗的房间里进行。进入暗室后,接通电源,点亮超高压汞灯5-15分钟。待光源发出的强光稳定后,眼睛完全适应黑暗的房间,然后开始观察标本。

3) 为防止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,调整光源时请戴上防护眼镜。

4) 检测的佳时间为12h,超过90min时,超高压汞灯的发光强度逐渐降低,荧光减弱;试样在紫外线照射35min后,荧光也会明显减弱,不宜超过23h多。

重庆光电显微镜2.png


5) 为了节约时间,应加强对样品的检测和光源的保护。天气炎热时,应加风扇降温,并从一开始就记录新灯泡的使用时间。当灯熄灭并想重复使用时,必须在灯泡充分冷却后再点燃。避免一天多次点亮光源。

6) 染色后立即观察标本,随着时间的推移,荧光逐渐减弱。将样品存放在4℃的聚乙烯塑料袋中,可延缓荧光减弱时间,并可防止涂膜剂蒸发。

7) 荧光亮度的判断标准一般分为四个等级,即”——无或可见弱荧光+“-仅可见荧光。”++“-可见荧光。”++“—可见和耀眼的荧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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